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
纪检委2018年部门预算
2017年11月
2018年区纪检委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2018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构成及主要职能
清河区纪检委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为: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_足彩胜负14场-【体育娱乐】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六)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
(七)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八)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九)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编制及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现有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6个,实有在职人员26人,开支人数共计26人。
3、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
共有车辆编制3台,实有车辆2台,其中:小轿车1台。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14.36万元,比上年增加36.3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人员工资及单位养老保险。其中: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收入214.3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14.36万元,比上年增加36.3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人员工资及单位养老保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7万元,项目支出48.2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24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74万元,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采购。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纪检委三公经费总计2.58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运行经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5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52.5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0万元,汽车2辆30.2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22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3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截止清河区2018年部门预算定稿日,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实施绩效管理,无重点评价项目,故无具体项目评价报告。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