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5日
??????? 2013年,区环保局积极探索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新方法、新举措,充分发挥环境执法的力量和作用,切实从源头上把好污染防治关,采取四项措施努力避免因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而出现的环境问题。
??????? 一、实施环保“三同时”监管督查。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同时’不落实、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建不符、未批试生产、久试不验”等违法行为,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努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的效能。
??????? 二、做好试生产审批督查。树立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尽早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对已进入试生产的项目要加强指导,督促企业按期完成环保验收。
??????? 三、严格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扎实细致,严格把关”的方针,搞好验收现场检查,为上级主管理部门的科学决策和审批提供第一手资料。
??????? 四、严格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认真制作环境行政处罚文书,证据的收集,切实提高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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